一、项目编号:
二、项目名称:
三、相关当事人
序号 | 当事人 | 当事人地址 |
1 | 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 | 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 |
2 | 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| 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 |
四、基本情况
根据你单位关于永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(编号:DTCG-YK2023-017,以下简称本项目)的《情况说明》,结合本机关查明的相关事实,现做如下监督意见: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1.处理依据: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,导致技术商务分中第4项“参数覆盖情况”评分项评审错误,违反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87号令)第五十二条。
2.处理结果:1、鉴于专家评审委员会主动发现错误,及时整改,未造成重大影响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五条规定,本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无效,不得获取评审报酬。
2、依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94号令)第十六条规定,责令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六、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:
2023年05月17日七、执法机关信息:
1.执法机关:永康市财政局
2.联系人:宋女士
3.联系电话:0579-87171293